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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徐州市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4 11:2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14       报名截止:2021-05-17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疾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ws.djwenhua.top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17日09:00--5月2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7日09:00--5月22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17日09:00--5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5月17日09:00--5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7日09:00--5月24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苏康码”。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14:00—17:00.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6月2日09:00--6月4日22:00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专业详见《岗位表》。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③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⑤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由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所有招聘工作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6—688673730516—89887272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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